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4-5
实施时间: 2012-4-5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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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德县、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作用,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订的《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备忘录》精神,现就“示范区”试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以下简称“扩大支出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实施范围。试行“扩大支出范围”地区为国务院批准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确定的地区,即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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