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审计局审计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大审综发[2000]52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审计局
发文时间: 2000-7-12
实施时间: 2000-7-12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3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市审计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机关依据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审计组、业务处(科)、复核机构、主管副局长、局长分级审计质量责任制。分级审计质量责任制按照过错原则,即谁违规谁负责,谁的过错谁负责,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审计质量责任,上级领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