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人社发[2012]59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20
实施时间: 2012-7-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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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劳社发[2009]65号)下发以来,对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程序,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现该文件有效期已满,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执行情况,我们重新制定了《长沙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办法》的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工作。
  (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工作。实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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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