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工[2012]79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7-26
实施时间: 2012-7-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2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象山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2]128号)文件要求,按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2]148号)规定,下达你局2012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指标250万元,专项用于象山鱼得水水产有限公司新桥活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农林水事务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并接受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