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财政支持钢铁行业奖励资金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豫工信[2012]76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2-10-24
实施时间: 2012-10-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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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重点钢铁企业发展,扩大市场销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财政支持钢铁行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豫工信[2012]66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购买我省重点钢铁企业产品的重点用户给予适当奖励。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条件
  2012年度购买量超过1万吨且比2011年度增长,增量部分按照2011年底的均价(每吨4000元)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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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财政支持钢铁行业奖励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