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农[2012]2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24
实施时间: 2012-7-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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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水务局,各农田水利重点县财政局、水务(水利)局:
  现将《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财农5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0〕1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10〕66号)等规定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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