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12]42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1
实施时间: 2012-8-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9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机关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税办[2012]3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台帐.doc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税收分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