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工贸[2012]1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8-29
实施时间: 2012-8-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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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2]147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41号)精神,现将2012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国家级出口基地。商务部认定或由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产品、轻工、纺织品、医药、专业化工、新型材料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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