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流[2012]52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28
实施时间: 2012-6-2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2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服务业委: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财建〔2012〕29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服务业、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本着方便车主交车、申领补贴的原则,合理设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