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2]184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0-11
实施时间: 2012-10-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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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11日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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