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收支运行月报分析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2]185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29
实施时间: 2012-9-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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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74个县(市、区)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情况,跟踪了解县级公立医院业务收支、医疗服务等方面情况,科学分析综合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有效指导和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收支运行月报分析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月报制度的重要性
  县级公立医院收支运行月报分析工作,是推进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各市、县(区)财政、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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