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人社规[2012]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7-23
实施时间: 2012-7-2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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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33号)和《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凡我市普通高校(含深圳大学城内院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属毕业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可享受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见习培训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现就各项补贴申请发放的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的备案流程
  各项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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