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社[2012]4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0-18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7-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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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滨海一至六分局、纳税服务局、市国税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库、各代理支库:
  为进一步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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