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工商办字[2012]9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7-16
实施时间: 2012-7-16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3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直属局(总队)认真遵照执行,省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具体办法报省局备案。
  2012年7月16日
  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安全行车,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