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9-10
实施时间: 2012-9-10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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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维护我省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广告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印发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广告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查禁涉性类违法广告。要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和发布审查工作,坚决查处并彻底清理宣传壮阳、提高性功能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不良广告。对仍违规播出的,一经发现,直接给予暂停广告播出的严肃处理,依法严格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严格审查户外广告,规范旅游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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