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工本费收入专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1]9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29
实施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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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局:
  根据发票工本费管理工作需要,省局决定于9月16日起,全系统正式启用发票工本费收入汇缴专户,现将专户启用前的准备工作和启用后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户启用前的准备工作
  1、全系统各级发票工本费收入专户于9月16日起正式启用,此前各单位用于存缴发票工本费的存款账户(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除外)一律停止使用,并按规定注销。
  2、各单位9月16日前发生的发票工本费,全部于9月22日前清毕。专户启用后,省局票证印发中心专户不再接受其他非指定收入汇缴专户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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