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1]5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19
实施时间: 2011-5-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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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落实好省财政厅关于发票工本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切实保证发票工本费收入及时足额汇缴国库,省局结合系统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做好发票工本费的汇缴和管理工作。
  附件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发票工本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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