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教联字[2010]5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0-11-17
实施时间: 2010-11-17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5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省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全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
  我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缓解教育经费供求矛盾、弥补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个别地区仍存在征收不足、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为切实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