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6-2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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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0年5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依据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政策、规章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00年7月1日起,全部予以取消。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未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全部予以取消。
  三、重庆直辖后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各部门逐项进行清理,于2000年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凡不利于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不适应人民经济社会发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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