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关系转移子系统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2]34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10-10
实施时间: 2012-10-1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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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部发[2010]210号)要求,自治区将于2012年10月22日正式启用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关系转移接续子系统,全面支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和跨区转移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社保经办机构要紧密配合,协调做好业务权限分配、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信息系统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
  二、明确系统操作人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明确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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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关系转移接续子系统权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