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认发[2012]4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
实施时间: 2012-7-1
失效时间: 2017-6-30
法规类型: 价格评估类 自然资源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4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林业局:
  为适应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需要,规范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行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