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31
实施时间: 2012-1-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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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府对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1年12月26日第5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保留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6项,精简95项(其中,取消64项、暂停实施9项、下放14项、委托8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保留和精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要对外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收费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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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江西省省级保留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156项).doc    
2.江西省省级精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95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