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项目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财综[2012]11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9
实施时间: 2012-9-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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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我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立项的函》(赣人社函[2012]2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及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2011]56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同意设立我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收费项目。
  二、我省参保人员在初次领用社保卡时免收发卡费用,补(换)社保卡收取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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