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8
实施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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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规定,现对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管理的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免征消费税资格备案管理
  (一)利用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纯生物柴油的纳税人,可在办理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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