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审计局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梳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丽审[2012]10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审计局
发文时间: 2012-2-9
实施时间: 2012-2-9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22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梳理公布行政强制措施工作的通知》(丽府法发〔2011〕12 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有关采取行政强制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梳理,现将梳理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