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9
实施时间: 2012-6-29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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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全省扩大开放暨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支持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
  1.经国家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2.对符合条件、列入工业化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名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和或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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