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价[2012]29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3
实施时间: 2012-9-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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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委、教育局,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委直属中小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但是,在少数地方和少数学校仍然存在乱收费的情况,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损害了我市教育的整体形象。为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和强调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收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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