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三金一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2]5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5-16
实施时间: 2012-6-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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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代征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简称“三金一费”)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采用税收征缴方式征收“三金一费”。将“三金一费”纳入税收综合征管系统征收,实现税款、“三金一费”一体化管理。在税收会计报表《入库税金分级次月报表》的“非税收入合计”项目下增设“三金一费&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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