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地税发[2011]10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2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局、所):
  现将《长春市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长春市广告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营业税政策,规范广告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