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国税联字[2012]2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5-14
实施时间: 2012-5-14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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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根据《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吉国税联字[2012]3号)及《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长国税联字[2004]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事项
  (一)评定方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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