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农发[2012]3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7-18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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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2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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