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12]14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8
实施时间: 2012-10-8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465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及省委省府关于建设“诚信山东”的规定和要求,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第五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及计分标准.DOC    
2.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格式).doc    
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doc    
4.《A(AA、AA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式样及规格.doc    
5.“AA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铜牌式样及规格.doc    
6.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调整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