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区发展和改期委员会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2]7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8
实施时间: 2012-9-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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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
  今年以来,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财综[2012]18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执行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补征问题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细则》第五条明确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期从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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