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经信委发[2012]10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12-9-27
实施时间: 2012-9-2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0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北京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我市拟实施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部分予以贴息的政策,以引导和支持企业吸引银行贷款,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为规范贴息资金使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2012年9月27日
  北京市工业企业流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