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2]6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3
实施时间: 2012-8-1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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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印制管理。请各市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局、广德、宿松县地税局,根据《通知》所附式样,自行组织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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