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2]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9-26
实施时间: 2012-9-2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1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为切实规范本市各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小微企业会计核算、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我们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规范本市各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咨询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