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2]2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18
实施时间: 2012-6-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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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为贯彻落实信息管税工作思路,我省各级地税机关认真按照省局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网络发票,并运用采集的发票信息,开展风险应对,较好地发挥了以票控税的作用。为进一步以《税友龙版》为依托强化发票管理,服务好纳税人,现就发票管理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定期定额纳税人发票管理问题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的定期定额纳税人,不论起征点以上或以下,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其经营范围和规模,按照确认的领购发票种类、数量和领购方式,及时发给发票领购簿,并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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