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政[2012]97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26
实施时间: 2012-4-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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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嘉兴市动车和高铁的陆续开通,现行的《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嘉财政〔2007〕540号)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浙财行[2011]64号文件精神,现将部分条款修订补充如下:
  一、第四条第一款表中增加动车和高铁项目,报销标准为:二类人员即正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人员等人员按一等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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