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评协[2012]4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0-8
实施时间: 2012-10-8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4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配合中评协做好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作用,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拟建立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制度。为规范准则联络员工作,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四川省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请各机构将《四川省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于2012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评协业务监管部邮箱(scpx_ywjg@ <mailto:scpx_ywjg@>),准则联络员请加入准则联络员QQ群(群号:131115349)。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四川省资产评估准则联络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