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综[2012]1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27
实施时间: 2012-9-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8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相连,将出现居民出行和消费高峰。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电[2012]169号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发电[2012]3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抓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于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