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价[2012]5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3-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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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有关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物价局、财政局:
  《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收费单位在2012年4月5日前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注销或变更手续。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财政局反映。
  附件: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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