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2012年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工信发[2012]26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发文时间: 2012-6-25
实施时间: 2012-6-2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9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央预调微调决策部署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陕政发〔2012〕29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2年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现将2012年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
  本次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范围是:在2012年二、三季度竣工投产且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好、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12年度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xls    
2012年陕西省工业新增产能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