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1-6-23
实施时间: 2011-6-2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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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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