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新贵宾楼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函[2012]27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18
实施时间: 2012-5-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8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贵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凤凰机场服〔2011〕582号)收悉。为规范航空运输服务业收费行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对机场特殊服务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新建贵宾楼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新贵宾楼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你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和客源情况,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开展贵宾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有关收费标准要保持基本稳定,具体收费标准调整时要提前10天进行公示。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