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儋州宝强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1]33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4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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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儋州市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南电网公司,儋州宝强水泥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进一步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2011]116号)有关精神,经对拆除淘汰类设备情况进行核查,决定对儋州宝强水泥有限公司取消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其生产用电按目录电价执行。
  本通知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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