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华能东方电厂3#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2]42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8
实施时间: 2012-7-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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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电网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东方电厂3#燃煤机组(350MW)2012年3月20日并网进入调试运行,5月6日投入商业运营,其脱硫配套设施也同步投入使用,并经省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根据现行脱硫电价政策有关规定,同意华能东方电厂3#燃煤机组脱硫上网电价为0.4903元/千瓦时。核定的脱硫上网电价从2012年5月6日起执行,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即0.392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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