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2]42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24
实施时间: 2012-7-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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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近期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情况,结合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的实际,经研究,将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每吨最高批发价格从6100元调整为7200元。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一级市场最高批发价格3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辖区内液化石油气二级市场最高批发价格和三级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各种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
  本通知自2012年7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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