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数据核实及初始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2]2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24
实施时间: 2012-9-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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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 :
  为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省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数据核实及初始化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严格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动员,全员参与
  “营改增”试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而深远,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保证“营改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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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