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教[2012]19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11
实施时间: 2012-9-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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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有关部门,省属各高等学校: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从2012年起,省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对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为规范资金管理,根据《高等教育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2年高校捐赠配比资金申请材料请各主管部门于2012年9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12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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