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免疫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2]22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28
实施时间: 2012-10-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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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免疫 抗肿瘤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938号)的要求以及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药品差比价规则》等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销售情况,决定调整免疫、抗肿瘤、血液系统类和其他类别补充剂型规格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调整公布的药品价格为部分免疫、抗肿瘤、血液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1)仅限于标注的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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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xls    
2. 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xls    
3. 头孢羟氨苄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xls    
4. 环孢素等废止的药品价格.xls